半百胖男冒充正妹下藥迷昏小鮮肉 他被拐完事後驚見「糞便」報警 2025-04-16 11:36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5年前假冒女性攀搭2名男網友,以「哥哥」身分載2男到蘆竹住處, 在關燈全黑的環境下和2人嘿咻,要求對方從「後面」性交,完事後旋即閃人,其中一名 男子前後與林發生12次性關係卻不覺,另一人則因性交後覺得「怪怪的」,加上尿液驗出 安眠藥劑成分而報警,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林5年6月徒刑定讞。 林體態肥胖,曾因強盜案入獄,冒名「林語婕」上網結識一名19歲青年,2020年3月26日 晚上,假扮「林語婕的哥哥」騎車載對方回住處,將安眠藥摻入酒品給對方飲用後,將房 間內的燈關掉、要青年等待。 林隨後再以「林語婕」身分進房,與青年性交,完事即離開,沒有露臉。青年睡醒,林假 稱「妹妹」已出門,但青年回家卻發現生殖器「有一些類似糞便的東西」,傳訊息質問「 林語婕」,對方含糊帶過。 青年就醫驗尿,尿液中檢出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的代謝物氟硝西泮,且青年曾詢問對方 「你根本就是男的吧,不要再騙人」、「妳這麼有信心跟照片上一樣,怎麼從頭到尾不敢 讓我看」。 檢警調查,發現另名時年24歲男子也受害,這名被害人因沒有性經驗,被林以相同手法誘 騙,卻堅稱「林語婕」是女性,同年2月至5月間發生了12次性關係,男子說,沒懷疑過是 和男人發生性關係,聊天時也以情侶相稱。 林到案後僅承認邀兩名男子回家,但否認發生性關係,聲稱「聊天聊整晚」,一審判4年6 月徒刑,二審認為24歲男子12度與林發生性關係,難以認定是強制性交,此部分改認定無 ,林的刑度也減為3年6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有疑點,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酌林明知被害人無意願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卻喬裝成女性並於黑暗中隱藏容貌五 官,誘騙無性經驗的男子發生性行為,使對方心生創傷,且林始終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 罪判5年6月徒刑,林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假扮女性和2名男網友摸黑性交,最高法院判5年6月徒刑定讞。示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7787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01.10.222.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sex/M.1744829722.A.0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