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標題[新聞] 半百胖男冒充正妹下藥迷昏小鮮肉 他被拐
時間2025-04-17 02:55:20
半百胖男冒充正妹下藥迷昏小鮮肉 他被拐完事後驚見「糞便」報警
2025-04-16 11:36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5年前假冒女性攀搭2名男網友,以「哥哥」身分載2男到蘆竹住處,
在關燈全黑的環境下和2人嘿咻,要求對方從「後面」性交,完事後旋即閃人,其中一名
男子前後與林發生12次性關係卻不覺,另一人則因性交後覺得「怪怪的」,加上尿液驗出
安眠藥劑成分而報警,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林5年6月徒刑定讞。
林體態肥胖,曾因強盜案入獄,冒名「
林語婕」上網結識一名19歲青年,2020年3月26日
晚上,假扮「
林語婕的哥哥」騎車載對方回住處,將安眠藥摻入酒品給對方飲用後,將房
間內的燈關掉、要青年等待。
林隨後再以「
林語婕」身分進房,與青年性交,完事即離開,沒有露臉。青年睡醒,林假
稱「妹妹」已出門,但青年回家卻發現生殖器「
有一些類似糞便的東西」,傳訊息質問「
林語婕」,對方含糊帶過。
青年就醫驗尿,尿液中檢出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的代謝物氟硝西泮,且青年曾詢問對方
「你根本就是男的吧,不要再騙人」、「妳這麼有信心跟照片上一樣,怎麼從頭到尾不敢
讓我看」。
檢警調查,發現另名時年24歲男子也受害,這名被害人因沒有性經驗,被林以相同手法誘
騙,卻堅稱「
林語婕」是女性,同年2月至5月間發生了
12次性關係,男子說,
沒懷疑過是
和男人發生性關係,聊天時也以情侶相稱。
林到案後僅承認邀兩名男子回家,但否認發生性關係,聲稱「聊天聊整晚」,一審判4年6
月徒刑,二審認為
24歲男子12度與林發生性關係,難以認定是強制性交,此部分改認定無
罪,林的刑度也減為3年6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有疑點,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酌林明知被害人無意願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卻喬裝成女性並於黑暗中隱藏容貌五
官,誘騙無性經驗的男子發生性行為,使對方心生創傷,且林始終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
罪判5年6月徒刑,林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假扮女性和2名男網友摸黑性交,最高法院判5年6月徒刑定讞。示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7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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