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36246 自由時報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曾姓男子去年與女友分手後,不甘寂寞,竟向前女友指稱,手中仍有兩人的性愛 影片,要求對方與自己打炮。被害女子心生畏懼,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曾 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曾男與被害人於前年12月至去年2月間短暫交往3個月,但於去年1月底前,曾 拍下兩人的性愛影像,且未經女方同意,交往期間曾男曾將影片截圖傳給被害女子,隨即 收回。 兩人分手後,曾男竟已持有兩人的性愛影片做為要脅,要求傳訊給女方,要求最後一次打 炮,還稱要拿給前女友的現任男朋友聽,甚至傳訊指出「妳來最後一次,我從此不騷擾妳 」、「我現在去妳家等妳」、「只好看收藏的」、「給妳男友看電影」、「妳演一次就好 了啊」、「妳乖乖來,我就封嘴」等語,讓被害女子心生畏懼,報警處理。 檢警偵訊時,曾男自知難逃法網,坦承犯行;被害女子也拿出雙方LINE對話截圖佐證。檢 察官偵訊後,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曾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曾男未尊重女方意願,為達目的竟威脅對方,讓被害女子心生畏懼,心理上承 受極大壓力,實有不該。考量他犯後坦承,且與被害人調解完成,取得被害女子原諒後, 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附註: 刑事判決編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基簡字第一三七八號 其餘被據以控訴之內容: 「跟妳打炮」、「最後一次」、「讓妳男友聽應該會瘋掉」、「我就在家聽妳叫聲」、「 還是我去找妳放給你聽」、「我拿給妳男友聽」、「給男友看呢」、「不要考驗我」、「 大家就來玩」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80.74.219.1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sex/M.1738019843.A.A33
QQeevv: 如果沒有威脅 只是分享有罪嗎? 01/28 07:23
nn350606: 我以為是法官逼迫 01/28 08:01
H004321: 散播應該有罪,但要被發現 01/28 11:08
adoko: 先認識朋友然後,一對一分享? 01/28 15:26
gostjoke: 加法官幹嘛?本來也能法官判 01/30 06:41
MIJice: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01/30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