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養妳一輩子」國三女為愛離家同居 男被判和誘等三罪 2024-11-01 15:52 聯合報/ 記者 簡慧珍/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一名男子去年認識未成年女網友,不但誘使發生性關係,還在被女生的母親發現後, 對女生承諾「會養妳一輩子」,女生因此離家和他同居,後被警查獲。 彰化地方審結,依和誘未滿16歲人脫離家庭等三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去年12月在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國三女生,網路上甜言蜜語,今年元月 相約見面,到公園公廁發生性關係,兩天後一起回到女生的家再發生性關係。 後來女生母親發現女兒帶男人回家而報警,男子竟對女生表示「走是死,不走也是死」, 並承諾「我會養妳一輩子」,要求女生脫離家庭,女生就跟他去台中同住。 女生母親報案女兒失聯,員警在北上區間車查獲他們,結果是男生稱要往桃園市工作,帶 女生同往。 警詢後涉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等罪嫌,把男子移送偵辦。 法院審酌,男子明知女生身心尚在發育中,卻為滿足個人性慾而對之性交,甚至和誘女生 脫離家庭,嚴重戕害女生身心健全成長,並且侵害女生母親對女生行使監督權,所生損害 重大,殊值譴責,另考量女生母親表示不原諒男子,希望從重量刑。 彰化地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兩次性交算兩罪,及意圖使被誘人 為性交而和誘未滿16歲之人脫離家庭罪,三罪,將男子判處4年有期徒刑。 https://reurl.cc/zD3KQ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01.10.111.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sex/M.1730449919.A.C20
q210216: 可悲鬼島教育淪喪至此不勝唏噓!幹幼齒才4年垃圾司法日常= 11/01 16:42
teddyisgood: 四年很重了好嗎 撞死人才1、2年 11/01 17:37
longkiss0618: 比殺人重了 11/01 17:50
han7788: 台灣法律告訴你 撞死人罪很輕 11/01 18:02
tose4433: 單親媽媽一輩子 11/01 18:42
yovroc: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11/01 18:42
asdzxc1662: 撞死人划算太多 11/01 21:44
brella: XDD 11/0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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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Chiu101: 白七 因為未成年好騙?! 關到軟掉好 11/02 00:10
hololive45P: 四年很重了,很久沒看到這麼重了 11/02 07:40
helgalie: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11/02 07:40
hololive45P: 不過未滿16也敢碰真的是找死 11/02 07:40
homeworkboy: 未成年敢碰,才關四年太少了,x2還差不多 11/02 07:43
McLarenF1LM: 這種就是只想騙來身邊幹的,連工作都沒還要一起去遠 11/03 01:58
McLarenF1LM: 方找,癢一輩子不是養妳一輩子吧 11/03 01:58
GimO: … 11/03 04:14
OREOMZA: 這個包養網正妹好多 是真的嗎 11/03 04:14
macetyl: 矇拐騙 11/06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