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上個月賣了棟房子,已經收了斡旋金10萬(在房仲身上), 也簽了不動產買賣意願書 (雙方都簽名了) 後來簽約前買方反悔不買,房仲應該要將斡旋金10萬給我 但是對方只肯給五萬,其餘款項要當作類似服務費收走 目前僵持不下,錢還在房仲身上,想請問要怎麼處理,是否只能走法律途徑? 以上,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218.166.77.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ome-sale/M.1728995171.A.442
fo11ow: 如果你連公布店名都不敢 那就吞了吧 10/15 20:28
jhnny: 明天晚上要談,失敗就公布 10/15 20:29
lasoon: 委託書上看一下吧,應該有斡旋賠償各半的條約,如果沒有就去 10/15 21:22
portguy: 被扣就講好之後成交的服務費要算上那五萬 10/15 21:32
lohateve: 這委託書上都有寫啊 10/16 00:17
Apasiri: 我妹上包養網被我發現= = 10/16 00:17
chanel1259: 欸你很貪心,定型化契約載明一人一半,何況你知道仲 10/16 01:22
chanel1259: 介今年接下來靠這五萬過年耶 10/16 01:22
ruve: 笑死,仲介還真的靠這5萬過年XDDD 10/16 01:49
bogege: 我當過賣方,買方反悔,賺10萬 10/16 05:03
tbere2002: 看你要不要打賞房仲啊 房仲很怕沒錢拿 10/16 06:42
litidi: 隔壁桌的人竟然在討論包養... 10/16 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