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wgood (Goodboy)
標題[請益] 註記車位為住戶共用的意思
時間2024-06-30 00:34:54
Hello 想請教車位問題
若之前買家有在買賣合約中有註記「車位為住戶共用」
需要留意什麼嗎?例如車位不能單獨買賣移轉嗎?該不會是將「來賓」車位暫借該戶別使用
而已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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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kkk: 車位為共用 就跟機車位一樣 抽籤使用 不能轉移 06/30 01:25
→ dakkk: 那個位置你只有使用權 登記在管委會那 06/30 01:26
→ dakkk: 不過能不能賣使用權 要問管委會 06/30 01:27
推 simat: 問管委會,可能是在管委會的車位,每年要抽籤,抽到付租金 06/30 15:06
→ simat: 才能使用。 06/30 15:07
推 colortea: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06/30 15:07 推 POWERSERIES: 國宅的停車位都這種的,一戶保證有一個車位,定期抽 06/30 17:18
→ POWERSERIES: 選車位的順序。 06/30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