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的各位大神 依現行規定,如為非自願離職、調職等因素, 房地合一稅的稅率為20% 那上述的調職是否包含自己填請調單到其他縣市? 還是仍限於出於公司主動的調動呢? 另一個必要條件為自住,會有限制至少要居住多久嗎? 謝謝各位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4.136.11.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ome-sale/M.1717422153.A.0E2
jamie81416: 法條寫在那,不會管你原因 06/03 21:43
yuan573: https://gov.tw/HRM 06/03 22:16
chives465: 上開情形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有藉法律形式規避或減少納 06/03 22:24
chives465: 稅義務之安排或情事者,不適用之。 06/03 22:24
pudding10121: 上面三位先進剛好分別提出了我原先疑慮的點 06/03 22:27
Merzario: 這個包養網正妹好多 是真的嗎 06/03 22:27
mangojocker: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是寫“因調職” 自己請調應該 06/03 22:58
mangojocker: 算在內吧!不過還要注意符合其他要件 06/03 22:58
mangojocker: https://reurl.cc/qVopNq 06/03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