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自住A屋(戶籍亦設A),買預售B屋, 在B交屋前先出售A,戶籍遷入租屋處C,之後再由C遷入B(以上總時程在2年內完成), 這樣是否符合重構退稅條件? (我印象是不行,只能從A直接遷入B,中間不可遷至他處,但朋友說可,所以想問問大家, 謝謝)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528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1.83.12.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ome-sale/M.1717288295.A.63B
GigiBuffon: 一定可以啊...不然先賣掉1年後才買的人戶籍要掛哪裡 06/02 08:34
happytravell: 本來就可以 是你賣的那間才有一年戶籍的問題 06/02 09:25
zyxvu: 可以 06/02 09:38
zyxvu: 朋友是對的,遇到頭腦很好的朋友是你的福氣 06/02 09:39
yoyodiy: 可以 老婆去年換屋就是戶籍搬回我這 交屋再遷回新屋 06/02 11:51
mysister: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6/02 11:51
yoyodiy: 今年報稅一樣適用 06/02 11:52
a5292710: 符合阿 傻眼 06/02 15:16
a5292710: 買預售太危險了 不要把錢賭在建商身上 萬一延遲交屋呢 06/02 15:20
Deluxecm: 建議找專業地政士諮詢 ... 06/02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