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 有些複雜的問題 媽媽有一間透天A在台南 2008持有至今 房價從700漲至約1800萬 媽媽的土地增值稅已經在之前買賣被用掉了 後來2年前媽媽在台中買房B 爸爸在台中買房C 我在台中買房D 三人買的都是新大樓 土增稅應不高 三人都遷入台中的不同戶籍 如果要處理台南透天A 並避掉土增稅 (非自用恐怕會有一兩百萬吧) 比較好的方法是贈與給爸爸 然後爸爸的戶籍遷回台南嗎? 然後自住要滿幾年呢? 或者是如果用媽媽的名字在台中買透天E 這樣才可以重購退稅嗎? 但不同縣市可以重購退稅嗎? ====================================== 另外透天A 因為是2008持有至今 獲利不是用房地合一 而是用所得稅嗎? 2008那時沒有實價登錄 所以房屋評定現值 x 財政部每年公告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房屋評定現值 是要請誰來估算呢? 感謝大家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25.229.218.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ome-sale/M.1716072195.A.598
kemal969: 為啥不買透天? 05/19 06:47
paulgoodke: 重購退稅的稅屬於國稅,不同縣市沒有影響,當下的房 05/19 08:16
paulgoodke: 屋評定現值可以去稅捐處申請,或是看房屋稅單,上面會 05/19 08:16
paulgoodke: 有寫 05/19 08:16
paulgoodke: 2008年持有的房子賣掉是報所得稅 05/19 08:17
xikimi: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05/19 08:17
max769: 建議找代書諮詢 避免所知資訊有落差 05/19 08:44
mangojocker: A是報所得稅 但你這價格賣掉國稅局應該會去查實際成 05/19 11:28
mangojocker: 交價喔 想用評定現值申報再考慮清楚比較好 05/19 11:28
mangojocker: 查不查的到是另一回事就是 05/19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