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甲)於110和姊姊(乙)共同持有購入房屋,持分各1/2,未來彼此有共識 要售出。 假定購入總成本1000萬,五年後售出1300萬。 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1.房地合一稅是一起繳(500w的20%)還是依持份所得分開繳(250w的20%) 2.如甲於兩年內購入新屋,且沒有與乙共同持有,是否符合重購退稅? 如是,退稅計算為依當時比例(250w的20%)退給甲方,還是退(500w的20%)給甲方 已有查詢相關資訊但較少手足共同持有後出售重購之資訊,謝謝~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63.20.14.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ome-sale/M.1697614289.A.C18
mypower: 持分的應該是各別繳,買了一間持分法拍看到對方的稅金單 10/18 16:05
mypower: 是一人一張 10/18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