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alex (立德學長 聯發科轉職房仲)
標題[閒聊] 討論一下目前房產可以做的立法
時間2023-09-12 23:44:03
基泰建設挖倒鄰屋
這部分目前看法有兩種
1. 建商只要賠償殘值就好 (如汽車損毀 賠償殘值)
2. 建商必須要蓋回來讓居民可居住狀態.
可居住狀態又有最便宜的寶佳等級到豪宅等級?
如果法律上有規範 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樣處理是不是至少要求建商幫鄰居買保險
這樣子居民比較有機會用保險賠付, 不用期待良心建商出現
另一個新房子的稅收是否可以增稅
現在新屋很貴, 而賣的高的價格建商可以有種種避稅的辦法省下稅金對國民幫助不大
是否可以討論新立一條法案
所有新房子出售, 都必須抽10%總價的稅金, 一半健保 一半進教育/新生兒
我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 建商還是會加價賣,
不過那至少房地產交易可以實質的貢獻到未來人口出生和健康身上
而首購自住也不用太擔心, 政府最終都還是想辦法會走到補貼首購自住的居民
只是做不做了 怕被罵幫助炒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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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unior020486: 買老公寓賠他們就好吧 09/13 06:35
推 cutemico: 不是殘值!!!是機會成本。是居住權。是生命不受恐懼 09/13 09:18
→ cutemico: 的權利~ 09/13 09:18
→ cutemico: 用殘值來討論你也太XX了吧,如果用機會成本就是以剛買 09/13 09:20
→ cutemico: 的住戶為例,他的機會成本就是房價全額加裝潢加新購置 09/13 09:20
推 tale1890: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09/13 09:20 → cutemico: 電器~ 09/13 09:20
→ cutemico: 以沒有貸款的住戶為例,他們的機會成本就是在給他們一 09/13 09:22
→ cutemico: 模一樣居住條件的住宅。如果用殘值來算,那全台49年以 09/13 09:22
→ cutemico: 上的大樓歡迎建商挖倒嗎?當人不可能是這麼荒謬的言論 09/13 09:22
推 kusomanfcu: 土地沒有消失 樓上你以為勒 09/13 10:52
推 waterway: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09/13 10:52 推 CO2: 單身人買房還要幫人養小孩 超舔 09/13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