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最近看房,銷售人員提到有些建設公司地址都一樣 要小心 如下 https://www.twincn.com/item.aspx?no=83088109#pageadd 他說需要如此更換名稱 可能是之前與消費者有些糾紛 只好換名洗白 重新來過 請問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嗎? 因為地址沒變 其實也容易查出  如果是要洗白 應該連地址也換掉 不是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220.142.22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ome-sale/M.1693750974.A.123
richptt: 以前會用ㄧ案建商來規避風險 09/03 22:42
nctufish: 板上出現名字可以批的,都優於一案建商 09/03 22:44
sdhpipt: 有些是因為投資收益分配問題 所以採用一案建商 09/04 11:38
sdhpipt: 隨便舉例 如某案有AB兩地主 C建商 但是錢不夠再找D金主 09/04 11:38
sdhpipt: A地主全部分房子 B地主想用投資的方式分配收益 D只投資 09/04 11:39
odemagus: 包養平台不意外 09/04 11:39
sdhpipt: 那就要根據這個建案組一個新建商 股東BCD三人 09/04 11:40
sdhpipt: 所以說那怕是國泰潤泰大陸 偶爾都有建案是採用一案建商的 09/04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