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ejoe14758 : 確實違法 05/08 22:45
推 jab1114 : 法不入朱崙街 能當瓊斯盃翻譯是長官給機會要知足! 05/08 22:47
推 heyhimoly : 吃瓜吃起來 05/08 22:48
→ joejoe14758 : 去找大學生當義工吧 學生好騙點 05/08 22:48
推 bl00190 : 有沒有一種可能應徵的是志工 但是好心付你薪水 所以 05/08 23:08
→ bl00190 : 我們不是勞雇關係 所以也不受勞基法限制? 05/08 23:08
推 sss157095 : 不意外 05/08 23:16
推 r44621 : 這具體能透過什麼管道去檢舉嗎 05/08 23:35
→ beautydots :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 05/09 00:40
→ beautydots : 者」,勞動部勞發署公布的問答集寫道「只要勞雇雙 05/09 00:40
→ beautydots : 方具僱傭關係,即有本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之適用 05/09 00:40
→ beautydots : 」。僱傭關係應就從屬性之有無判定,從屬性的判斷 05/09 00:40
→ beautydots : 關鍵在是否受指揮監督,看籃協的公告要求「賽會期 05/09 00:40
→ beautydots : 間皆須全程配合參與,並依大會規定全程入住指定飯 05/09 00:40
→ beautydots : 店」,而工作內容只能從活動說明的「為了協助參賽 05/09 00:40
→ beautydots : 隊伍在臺行程的安排及接待工作,誠徵接待翻譯人員 05/09 00:40
→ beautydots : 」預測,其工作具體內容應該有不少是接了之後聽從 05/09 00:40
→ beautydots : 籃協分派,個人認為被認定為具從屬性的機會極高, 05/09 00:40
→ beautydots : 如果是僱傭關係,不論長期、短期,都必須符合就業 05/09 00:40
→ beautydots : 服務法對於告知職缺薪資範圍的規定。 05/09 00:40
→ beautydots : 檢舉的話可向雇主所在地之直轄市及縣(市)勞工主管 05/09 00:40
→ beautydots : 機關,也就是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反映,從該局網站觀 05/09 00:40
→ beautydots : 之,應該是就業安全的範疇。 05/09 00:40
→ outsi : 看台籃學法律 05/09 01:04
推 Once1225 : 很多啊 還有看過一堆寫面議 結果給薪低得好笑的xD 05/09 02:33
→ duo05182 : 翻譯人員還真的可能超過4萬元耶 05/09 06:36
→ liafree : 這鞋幹得好 05/09 07:29
推 serinasky : 哈哈籃協 05/09 08:46
推 joanayulove : 2009年當過瓊斯盃翻譯志工路過(志工當然無薪).... 05/09 12:14
推 wenrats : 有面試過 主要是希望大學生 應該是基本時薪附便當 05/09 13:45
→ bobwalkerkao: 瓊斯盃翻譯以前都是用志工名義徵人的吧 05/09 13:52
推 joanayulove : 回樓上 對 05/09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