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家公寓樓上住了一位精分患者, 她老公還有她兒子已經搬走不管她了, 之前她一個人出門的時候雨傘都拿橫的, 然後做出防禦動作, 要突人的感覺, 但都沒有真的突。 路人跟鄰居已經跟警察反應很多次了, 警察說啥她沒真的傷害人前無法強制就醫。 啊我就想問, 如果遇到她然後她跟我起衝突, 那我在法律上不是吃虧嗎== 她可能可以降低刑責甚至沒有刑責, 要怎確診精分阿? 去精神科掛號說我聽到上帝跟我說話, 感覺有人監控我, 可不可以成功阿? 沒精分就診紀錄感覺很難在法律上保護我自己, 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8.232.114.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Marginalman/M.1729064215.A.1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