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 中華民國的強制就醫也是很麻煩的阿, 我家樓上住了一位思覺失調患者(舊稱:精神分裂), 她老公跟她兒子直接搬走給她一個人住, 阿之前在公寓或者出門遇到她的時候, 她都雨傘拿橫的做出要突人的動作, 但是沒有真的突, 連路人也跟警察反應過很多次了, 結果警察就說她沒有真的傷害人的情況下, 是無法強制就醫的, 我靠, 還有這種事情, 中華民國的人權真的很高, 一定要有人受傷了, 患者才能被強制就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8.232.114.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Marginalman/M.1729063235.A.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