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ke5130 ( )
標題Re: [閒聊] 左轉專用道 延伸停止線
時間2023-05-12 18:26:02
※ 引述《pepe5566 (頭槌王)》之銘言:
: 忍不住想來呼籲一下一堆駕照雞腿換的駕駛
: 左轉專用道,在綠燈直行箭頭亮時可以往前到延伸停止線
: “可以往前到延伸停止線”
: “可以往前到延伸停止線”
: “可以往前到延伸停止線”
: 等左轉燈亮再左轉
: 看過最多是光復路一段跟園區一路路口
: 還有新安路跟園區二路路口
: 尤其是新安路跟園區二路路口
: 因為有兩段式直行綠燈箭頭
: 一堆人可能原本會往前的都不會往前了
: https://i.imgur.com/thXvviT.mp4
你說我說他說大家說甚至聽說,仍以法律為準,
不管想檢舉違規,或是留意會不會違規(被檢舉)等等,
法律就是最基本標準,偏偏最容易被忽視,
說穿了搞不好不到兩成甚至一成的人不會注意,我也是碰到才會去翻,
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無法就無可管,有法得落實執行,
認真修法,認真執行,使用者認真讀,甚至輔以定期複考駕照等(個人提議),
會更有助於交通順暢,回到主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
2.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80
1./一、/(四)
左彎待轉區線。
2./一、「左彎待轉區」。
(我印象中沒看過)
(略)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84
1.用以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相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候左轉,
左轉時相終止時,
禁止在待轉區內停留。
2.本標線應配合左彎專用車道及左轉時相使用,設於左彎專用車道之前端,
伸入交岔路口,距離中心不得少於三公尺。
(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
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占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總結:左彎專用道(右彎專用亦同),直行車不得占用,
左彎車輛於直行燈亮時可進入左彎待轉區,等左彎燈亮轉彎;
且左彎燈滅不得停留在待轉區。
那左彎車不前行到待轉區,仍停在原停止線等待呢?
我傾向跟等紅燈時離前車多一個甚至兩個車距,你也拿他沒轍。
對法規或實務有研究的先進,歡迎指教。
左彎待轉區應該開久了,看人家走也會有樣學樣,
另一個也常常被忽略的就是機車直行停等區
下班經過光復路學府路口往西,這個路口有右彎專用,
不過已經把雙白線一側改劃虛線,另外這裡的機車直行停等區超大,
常常填不滿,不只這個路口,很多路口都是如此,
機車仍是待在停等區的右側往後排成一團,
很少人會主動前進到停等區停滿,
其實應該落實這個觀念,要直行的把位置讓出來給要右轉的,
當綠燈時機車先行,後面第一排的汽車不管要直行或是右轉,都會比較好走些。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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