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nkenken31: 只要不犯蠢用歧視性用詞寫明文規定,是店家的自由沒錯 04/20 10:49
→ kenkenken31: 但現在消費者心態也蠻巨嬰,這情況也可能引起出征 04/20 10:50
推 sigma3274: 統粉會在門口拉屎說這間店是受4-11指使才不讓他進去的 04/20 10:50
推 smik: 現在他們就在扯,法律沒說我太臭不能入店,不讓我入店就是 04/20 10:51
→ smik: 防礙我的自由,一定是牌技輸我的那些人瘋狂檢舉我,才不是 04/20 10:51
→ smik: 我太臭! 04/20 10:51
推 kenkenken31: 就跟徵人時店家不能寫只要女的BMI不能超過25,要婉轉 04/20 10:52
→ kenkenken31: 得先接受再用整體評估的方式篩人,而不能大辣辣說我不 04/20 10:53
→ kenkenken31: 要男的我不要胖子,而這就是嘴巴最大的學不會的地方 04/20 10:53
推 telnet0512: 問一下,什麼是4-11? 04/20 10:54
→ kenkenken31: 就跟不歡迎狗和某國人就是一種歧視,只存在於笑話裡 04/20 10:55
推 Lizus: 沒錯 店家本來就有立規則的權利 04/20 10:57
→ Lizus: 顧客也有不去消費的權利 這本來就是互相的 04/20 10:58
推 ilovptt: 巨嬰心態,我惡行惡狀是我的事,你差別對待就是歧視是迫 04/20 10:58
→ ilovptt: 害! 04/20 10:58
→ Lizus: 很多事本來就是要取平衡 統這事就是越過平衡線了 04/20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