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sim65: 可憐 要蹭 又蹭錯方向 被公審 11/29 20:18
推 fman: 青鳥不喜歡這篇 11/29 20:18
→ theropod: 台灣刑責根本不高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已 11/29 20:29
→ WilliamXD500: ㄏㄏ 這篇的重點明明就是希望法案趕快過 總板那邊卻 11/29 20:30
→ WilliamXD500: 被洗成要公審髒話肌肉男 11/29 20:30
→ theropod: 要嚇阻最快就是立委直接修法提高刑責 11/29 20:30
推 kasim65: 不過 他新聞有說他年輕時 應該也是20幾年前了 11/29 20:32
→ theropod: 法案通過? 立院誰的人數最多不是可以直接解決嗎? 11/29 20:35
推 greatcat: 我不懂的地方是立院藍+白是多數 11/29 20:38
→ greatcat: 要立法為什麼立法院不表決通過就好? 11/29 20:38
→ greatcat: 修法的權限不是在立法院嗎?如,提高刑責? 11/29 20:39
推 erodora: 體育署對於運動員團體倡議與建議的消極應對 都指名了還 11/29 20:40
→ theropod: 體育署有權可以提高刑責嗎? 11/29 20:42
推 greatcat: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修法重點 11/29 20:42
→ greatcat: --> 可是這裡講“修法的重點是……” 11/29 20:42
推 ji4mp6: 所以體育署的疑慮是什麼? 11/29 20:42
→ theropod: 看一下第2點,提高刑責是立委的工作吧 11/29 20:43
推 greatcat: 可是原文裡面提到的 “修法的重點是……” 11/29 20:44
→ greatcat: 修改法條不是應該是立法院嗎? 11/29 20:44
→ greatcat: 所以,我看不懂…… 11/29 20:45
→ greatcat: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 11/29 20:46
→ greatcat: --> 法條修正不是立法院的工作嗎? 11/29 20:46
推 theropod: 工會聲明 第1點是體育署的事,第2點是立委的事,第3點 11/29 20:47
→ theropod: 比較像聯盟的事 11/29 20:47
推 greatcat: 看來第三點跟體育署比較有關連: 11/29 20:54
→ greatcat: ‘’體育署應建立相關機制,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 11/29 20:54
→ greatcat: 但是這個好像題目有點大 11/29 20:54
推 erodora: 第三點寫說體育署要做事 草案初審時被體育署打槍 11/29 20:54
→ erodora: 我的解讀是這樣 這篇聲明指名的是行政單位 11/29 20:55
推 greatcat: 覺得工會可以更具體列出,更有利獲得社會大衆的支持 11/29 20:56
→ greatcat: 也希望體育署出來說明爭議點 11/29 20:57
推 greatcat: 具體列出爭議點有利於聚焦,早日通過法案 11/29 20:59
→ joe51408: 最大重點是政府消極行事結果推文全部都往館長洗 哈 哈哈 11/29 21:49
→ joe51408: 當時周董甚至被某族群出征 四爺有沒有我就不記得了 11/29 21:50
推 greatcat: 新竹棒球場改善 市府:成果獲中職球員工會肯定 11/29 21:56
推 greatcat: 那當時中職球員工會幫新竹球場背書,怎麼就不聽? 11/29 21:58
→ greatcat: 說來說去,不過是挑自己想聽的 11/29 21:58
推 greatcat: 請工會具體化訴求,並請體育署回應 11/29 22:00
→ greatcat: 聚焦才有利解決問題 11/29 22:00
推 greatcat: 我看到第三點的重點是:健全的勞資對話機制 11/29 22:10
→ greatcat: 國外經驗亦證明健全的勞資對話體制與運動員團體的運作, 11/29 22:10
→ greatcat: 對於運動產業發展的正面意義,故要求體育署應建立相關 11/29 22:10
→ greatcat: 機制,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 11/29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