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tgoofcow: 希望可以 10/01 20:33
→ pigniposhen: 0 10/01 20:34
→ allkobe: 但還是沒治本啊 司機誤點壓力怎麼辦? 牽扯到薪水耶 到時 10/01 20:34
→ allkobe: 沒甚麼人開車就麻煩了 10/01 20:35
→ bobsun: 起訴法條用錯再怪法官判 很輕… 10/01 20:35
→ jk2233: 附近的攝影機都可以調來看吧 10/01 20:35
推 furret: 已經讓巨業肆意多久了? 10/01 20:35
推 nigatsuki: 殺人罪的意思是這個司機蓄意,對其他司機沒什麼作用啊 10/01 20:36
推 Avengers: 構成要件就不符合了,除非有行車記錄器 10/01 20:36
推 MelShina: 輾過去公司賠 撞到人自己 就很問號 10/01 20:36
→ nigatsuki: 其他司機又不是因為這個才開快的 10/01 20:36
→ bobsun: 如果能有證據又一次碾壓故意弄死 殺人罪才有可能起訴 10/01 20:37
→ bobsun: 如果沒證據就撞死人 殺人罪甚至會被判無罪欸 10/01 20:39
推 willieyang: 要用未必故意去處理嗎 有難度耶 10/01 20:46
推 qqbjtwins: 一般人應該有所預見,交通事故被害人被壓在車底下,意 10/01 20:46
→ qqbjtwins: 圖再次移動車輛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傷害,何況他是職業司 10/01 20:46
→ qqbjtwins: 機 10/01 20:46
→ j2059731702: 希望可以 10/01 20:59
→ ppgod: 說真的我也覺得台北公車司機也都開很快,尤其要右轉到公車 10/01 21:23
→ ppgod: 停靠處的時候,騎ubike後面只要有公車壓力都很大 10/01 21:23
→ lightjayjw: 說的真好聽,我倒想看看能不能成罪 10/01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