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黃子佼與律師主張,黃持有兒少性影像的時間點,應適用於修正前的兒少性剝削防 制條例舊法,並主張檢方移送併辦的41部性影像有疑義,無法證明是他下載儲存,還質疑檢 警違法搜索,超出搜索範圍,不能列為犯罪證據。 FM在等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1.253.107.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BaseballXXXX/M.1725970673.A.1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