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0025 (無法顯示人物名稱)
標題[新聞] 正宮不在直接登門激戰人夫 小三:他缺
時間2024-08-27 07:45:22
ETtoday新聞雲 2024年08月27日 07:36
正宮不在直接登門激戰人夫 小三:他缺少人愛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自去年3、4月起,趁她返鄉不在家的期間,將小三美美(化名)接回
家中過夜,甚至在房間裡拍攝性影像,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
美美辯稱當時是
因為人夫缺少人愛,兩人聊一聊就很自然愛上彼此,她並未介入他人婚姻,但沒有獲得台
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處應賠償正宮12萬元。
正宮在判決書中主張,
丈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美美,並自去年3、4月起,趁著她返鄉探親
期間,頻繁透過通訊軟體與美美互相傳達愛意、討論性愛行為,甚至多次將人帶回家中過
夜,還在房間裡拍攝性影像。
正宮認為,美美明知丈夫為有婦之夫,仍與丈夫互傳曖昧訊息、發生性行為、拍攝性影像
,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美美則辯稱,當時因為人夫缺少人愛,兩人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之後,便相約見面聊天,然
後很自然地互相愛上彼此,她也很自然地住到人夫家裡去,她自認沒有介入他人婚姻,況
且人夫說了,這件事情會由人夫負責。
不過,台北地院法官沒有採信美美的說詞,加上她並未否認曾與人夫發生性行為一事,種
種行為確實已經侵害到正宮的權益,
考量到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之後,最
終判她應賠償正宮12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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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beliangroup: 之前不是免罰 08/27 07:51
推 d1438a: 性自主權 08/27 07:52
→ adaplant: 通姦在刑法除罪 民事一樣跑不掉 08/27 07:57
推 neil136: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08/27 08:36
推 zark07222: 幹了你老公一年+睡你的床=12萬 08/27 10:13
推 riokio: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8/27 10:13 推 jerrylin: 不被愛的才是.... 08/27 10:13
→ rexagi1988: 4202年還有人以為通姦無罪,真的可怕 08/27 11:22
→ rexagi1988: 這女的事真心覺得這樣講,法官會採信嗎... 08/27 11:23
推 violet1024: 通姦真的無罪啊... 08/27 11:26
→ violet1024: 那叫做民事求償 08/27 11:26
推 wiimas: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8/27 11:26 推 RoseChiu101: 12萬 這~真的不值錢 08/27 11:31
推 chiz2: 這比那些去旅館打炮說肚子痛談公事的誠懇多了 08/27 13:23
噓 hohomo: 如果有罪兩個人都應該罰,不能罰錢就抓進去關啊,如果無罪 08/27 13:50
→ hohomo: 就兩個都無罪,憑什麼懲罰女方男方都沒事 08/27 13:50
→ i386: 阿就正宮只告女方民事沒告男方阿 08/27 13:54
推 Branlli: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08/27 13:54 → i386: 這是民事求償不是罰錢好嗎 08/27 13:55
噓 penny1119: 08/27 15:36
→ chiky: 所以 rexagi1988 是以為通姦還會被判刑事罪?? 08/27 16:29
→ jerrylin: 就看能不把老婆氣到離婚小三上位 08/27 18:59
→ Pretty1108: 真的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說不定人家是包X妹 08/28 12:26
推 Cinedt: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08/28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