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ssk (russk)》之銘言: : 我是原po :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兩個禮拜 : 他是在我出差不在家的那一個禮拜把房子簽了 : 他只有簡單的問我喜歡什麼地段 : 格局圖也是簽約後才給我看的 : 很多人質疑為何不問清楚他要婚前買房 : 因為我知道這是他非常在意的點 男生個性強勢 : 離過一次婚有小孩 對於自己的錢非常保護 : 交往期間我們也都AA : 所以關於他的錢 我沒有過問過 : 婚事決定暫緩 列入留校察看 : 謝謝各位的提點.. 先生婚前急買房,房貸約10萬占薪水2/3 原PO薪水與先生相當。 要確保自己財產不和配偶攪和在一起, 最簡單的方式應該是堅持夫妻財產分開制。 而不是搞一個自己買房。 同樣,要確保自己沒算計對方財產、沒想著離婚怎麼分錢, 沒控制對方應該怎麼花錢。 採用財產分別制也是選項。 如果原PO在意男方透過買房的動作財產有部分變成是婚前財產。 而致使在投入時,女方納入婚後財產的金額較多。 同樣堅持分別財產制就好。 分別財產制也有很多優點。 用這個觀點來看, 男方將資金轉為不動產的情形下, 對他來說,原PO如何處置財產會讓男方感到比較有安全感? 應該是原PO也置產,或是其他相對穩定的儲蓄方式。 也就是說, 即使夫妻財產分別制, 但雙方的錢都還是穩定不動的。 至少都不會在未來需要依靠對方。 且當出事故的時候,雙方資產可以應對。 (因為,男房買房的動作姑且可視為他收入的2/3就是乖乖用在累積財產上了, 反而原PO的錢會怎麼運用是未知數。 搞不好前妻就是不存錢的人???) 雙方各自有房, 有的住還可以出租,剩餘月薪資各自還有五萬。 買的房也是資產,不是不見。 這生活屌打很多人了。 AA也沒那麼不好。 先生有離婚經驗, 有離婚經驗的人,會想要與對方在金錢上保持一些距離,是可以理解的。 關鍵在於他對於金錢保護的想法是否同樣尊重原PO。 (尊重原PO也同樣保護自己的金錢) 如果是, 我覺得反而是加分。 這種人反而不會凹人。 比起嚷著金錢不該分開,實際算計對方金錢、計較誰出多出少的人好多了。 對原PO來說, 這就是個時機好好的談未來金錢方面的規劃 要積極地談 而不只是 "觀察" 留校察看。 與其揣測對方婚前買房的舉動,懷疑對方對金錢的保護, 想著婚後共有財產怎麼計算,對方是不是打自己主意。 不如想想 -- 夫妻財產分別制。 在共同經營家庭中雙方各自有責任及自己理財的空間。 在一起為家庭付出之外,自行為自己的財務負責。 若和平離婚各自帶自己的財產走,也是很成熟的方式。 這種模式,不見得人人喜歡。 我也沒很喜歡。 但就像共有制也不是人人喜歡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8.166.157.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marriage/M.1682301862.A.70E
keltsen : 看前幾篇推文,似乎多數人認為男方無償提供房子供居 04/24 20:49
keltsen : 住使用,是基本義務。 04/24 20:49
russk : 謝謝你的意見 很實用 04/24 23:32
russk : 謝謝你的意見 很實用 04/24 23:32
lescholar : 同住且有結婚就不可能達到真的分別財產的實效 哪怕 04/24 23:48
cir72: 包養網到底在紅什麼? 04/24 23:48
lescholar : 法律上選擇分別財產制 對方擺爛說這個月水電費付不 04/24 23:48
lescholar : 出來 沒飯吃 要你幫忙 你有可能不幫嗎? 某項費用你 04/24 23:48
lescholar : 希望花 另一方沒錢希望不花 那你到底要不要自己出? 04/24 23:48
lescholar : 你出的每筆錢都要請對方寫借條?不可能 分別財產制 04/24 23:50
lescholar : 反而容易讓婚姻中自私的一方得到財產上的利益 所以 04/24 23:50
ATrain: 有人被包養 04/24 23:50
lescholar : 法律預設是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成長均分)而不是分 04/24 23:50
lescholar : 別財產制 04/24 23:51
yeay : 雙方對於金錢防得如此徹底,這樣的婚姻有必要嗎? 04/25 08:07
Kobe2630 : 這篇跟我講得差不多原PO怎麼不跟我說謝謝 04/25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