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都有規定不同時速路段 要有不同的行穿線可視距離 台灣不管馬路多大條 限速70跟限速30 路寬跟行穿線都沒差別 當然 依照台灣的玩法 要改善這類問題 就是車禍 就走國賠 說標示有缺失 搞到公務員防禦性規劃 我只是用拼音 那個字簡體了哭哭 找到了 是 告 拼音打出來是? 當然這只是改善而已 改善 不是解決 司機的智商是改變不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36.23.35.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car/M.1703254690.A.A03
nervrain : 這個一定是中文輸入法有一個簡體字,變成後面都亂12/22 22:21
nervrain : 碼12/22 22:21
AE1822 : 鴗蔑 礆噶m性規劃?12/22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