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 (The 羊男)
標題Re: [新聞] 車在花蓮沒去中彰!她收上萬元罰單急報
時間2023-11-29 07:44:58
※ 引述《johnny30489 (強尼老爹)》之銘言:
: 儘管温小姐向警方表示自己11月沒有開車出門,也提出家門口監視器畫面證明,但警方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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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車牌已被測速照相拍到,無法撤銷罰單,甚至建議她去換車牌。由於車牌號碼對温女
: 來說極具意義,不滿警方互踢皮球的態度,讓她氣得大罵「明明我是受害者,卻要承擔後
: 果」。
: 花蓮警方得知此事後表示,目前已受理温女報案,會將交通案件轉為刑事案件,並協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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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人處理相關程序。
[deleted]
感覺新聞邏輯怪怪的。
警方都知道了,還堅持無法撤銷罰單。
然後後來又來個警方得知此事接受報案?
不過話說回來,以現在科技,
用公家器材拍到的罰單應該也要限定幾天內舉發吧。
這車主還好有家裡監視器,而且看起來應該是容量很大那種。
不然一般人只能靠行車紀錄器,很難撐這麼久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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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OHNJJ : 路口監視器前後時間調一調就好了吧 11/29 07:49
→ JOHNJJ :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11/29 07:50
推 QuentinHu : 兩個警方是不同單位轄區的呀 11/29 08:13
噓 YCL13 : 花蓮警察要怎麼撤中、彰警察所開的單? 11/29 08:14
→ QuentinHu : 拍到也不認問題的是中彰的,受理轉刑事的是花蓮的 11/29 08:16
推 boggicer: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11/29 08:16 推 iamhm : 這我遇過 還好ibon查詢就發現了 打去監理站問 發現 11/29 08:28
→ iamhm : 車款車色完全不一樣 同意幫我撤銷 不過後續他們有沒 11/29 08:28
→ iamhm : 有去追查假牌就不知道了 11/29 08:28
→ e38651028 : 一開始應該是不想處理?所以跟車主說無法撤銷 11/29 09:25
→ e38651028 : 後來發現有記者採訪要上新聞了,所以立刻改口會受理 11/29 09:26
推 Chiason: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 11/29 09:26 → e38651028 : 報案? 11/29 09:26
推 wcptt : 就是九樓說的那樣 11/29 09:58
噓 windlll : 就是雙方系統沒有連線,不想被撤消功勞 11/2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