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code 就是一個個人意願的問題,跟 code 是誰的財產無關,你雇用一個 coder 就等 於授權他來改你的 code,跟你請一個清潔人員來家裡打掃,跟你的房子是不是他的財產 無關。 還有人回說要經過股東同意才能歐push code咧,看到真是讓人噴飯,是多麼迷你的公司 會有股東跑來管這個? 我只相信,只有偏好 re code 的人才會多次嘗試 re code 而得到低風險 re code 的技 巧與能力。 不好此道的硬要他去 re 反而超高風險。 而 re code 這件事就跟潔癖一樣,是個性決定的結果,不怕髒的人,自然沒有意願。 有人連底下的人是碼農還是 RD 都無法分辨,還想把人幹到天上去,我看了也是笑笑。 兩張圖大家自己認清屬於那種人,反正是天性,強迫不來的。 https://i.imgur.com/iwoZNLC.jpeg
https://i.imgur.com/GlNqsV3.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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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1234: 喜歡re的人自己re就好,反正對工作有幫助的話應該可以顯 06/07 01:27
pot1234: 現在開發速度上。話說達成什麼可以算大神呀,有指標嗎? 06/07 01:27
labbat: 投稿個期刊唄,也不用很學術只要像司徒頓t分布那樣的貢獻 06/07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