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中找了一份工作 因為去年工作不好找 加上個人的履歷有部好看的地方 所以最後只好去派遣的缺 以下派遣公司簡稱A 任職公司簡稱B 我個人在B公司上班表現非常突出 無論是主管還是其他部門一起合作過的都非常欣賞我的能力 所以縱使我跟A的合約還沒到期 B公司就已經先跟A談要提早將我轉正這件事 但A公司的老闆不想放人 甚至談到最後 原本B跟A的約定是每年可以挑一個名額轉正 也變成 這個轉正也要經過A公司的老闆同意才可以 也就是說A公司在我滿一年後依然可以不讓我轉正進入B公司 再加上A公司可能會調高價碼 B公司不接受的話我就只能離開去別的地方任職 我主管跟我說他不會接受A的價碼 之後要我直接從A離職再投B的履歷 我說那這樣我不就變成失業狀態 不能請人資先開Offer給我嗎? 主管說不能 因為這樣會破壞跟A公司的關係 公司還是需要A公司的 公司也很需要你 一定會開合約給你 如果你覺得怕風險 那就去接受A公司的其他安排 談完後我的心得是 如果公司那麼在意跟A公司的關係 那要我離職再投就不會破壞關係??? 到時候是否也會因為怕破壞關係就不錄用我??? 明明我很願意加入B公司 B公司的人也都說公司很需要我 那為什麼會搞得我這麼沒保障??? 我是不是大餅吃太多了??? 該趁合約還沒到期趕快去找新工作嗎??? 雖然A公司會幫我安排新工作 但我並沒有想在派遣公司當浪人的意思 真的是要珍惜生命 遠離派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62.3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Soft_Job/M.1713706008.A.E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