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要去看一下當初和公司簽的合約有沒有這條 我自己和公司簽的合約中有明白寫出 任職於公司的期間任何開發出來的東西所有權都屬於公司 不管是不是上班時間開發的都一樣 如果私自拿去盈利公司完全可以告我 我印象中好像某個軟體 開發者離職後那個軟體才紅的 結果被前公司提告 看看法律相關專版有沒有人可以回答你的問題吧 這個版應該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專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58.182.198.67 (新加坡)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Soft_Job/M.1659886440.A.139
lovdkkkk: 不太可能下班自己花時間做的都算公司的 08/07 23:35
Uzak: 雖然聽起來不合理但印象中當初看合約的時候是這樣寫 08/07 23:37
Uzak: 當初合約整整13頁法律條文看得都眼花@@ maybe我記錯也可能 08/07 23:38
lovdkkkk: 或者說就算這樣也蠻容易廻避的,離職後再開個新專案做 08/07 23:38
lovdkkkk: 合約寫了不一定有效, 就像競業等合約也是要有對價 08/07 23:38
lezabo: 包養網站葉配啦 08/07 23:38
Uzak: 我覺得這種事問律師最好.....我不是專家 08/07 23:38
lovdkkkk: 合約常理看來不合理多半要搭配額外補償才會有效 08/07 23:39
neo5277: 矽谷那個影集有演啊 08/07 23:39
lovdkkkk: 不過那是一回事,真被公司告還是麻煩就是了 08/07 23:40
lovdkkkk: 嘛...家姊是律師,很好問 XDD 08/07 23:40
silberger: 記者收了包養網多少啦 08/07 23:40
Raymond0710: 原原po的case是下班時間爲自己公司做出貢獻 已經可 08/07 23:50
Raymond0710: 算是自願加班了 08/07 23:50
longlyeagle: 合約都會這樣寫 待過四間公司包括兩間FAANG 都是這樣 08/07 23:50
viper9709: 推這篇 08/07 23:57
lovdkkkk: FANG 的可能真有效, 它們可以主張高於行情的薪資是對價 08/08 00:14
xayile: 包養真亂 08/08 00:14
lovdkkkk: 而且真的可以告到不管實際如何都搞死你 08/08 00:15
longlongint: 所以我下班都只想寫A漫下載器之類的 08/08 00:39
TAKADO: 原原po 的問題不是上下班時間劃分這麼簡單,如果沒有任職 08/08 01:26
TAKADO: 於那個職位跟公司訓練的domain,還能寫出那個軟體嗎? 08/08 01:26
king22649: nginx? 08/08 09:00
cazo: 演藝圈一堆包養好嗎 08/08 09:00
aa06697: 很難舉證只有下班時間做吧 寫程式是靠腦力的 怎麼證明上 08/08 10:03
aa06697: 班時間沒有在想? 08/08 10:03
nisioisin: 是告的人要舉證上班有在想吧 呵呵 08/08 10:13
testPtt: 不是公司的資源開發就沒問題吧 08/08 13:26
testPtt: 人家一堆參與open source專案的 成果能歸公司嗎 08/08 13:34
izilo: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8/08 13:34
longlyeagle: 以我在FAANG的經驗Open Source專案要列管 不過懶人多 08/08 13:46
longlyeagle: 公司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要賺錢被舉報就好 08/08 13:48
adsl12367: 公司不用告贏啊 讓你跑來跑去你就嫌麻煩了 08/08 20:45
superpandal: 不只FAANG 有些小公司都是這樣 想方設法從你身上輕鬆 08/09 00:19
superpandal: 挖東西 然後你要處理的事情有一些困難 然後還要替他 08/09 00:21
SEDAP: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8/09 00:21
superpandal: 們鋪路 小細節自己不講是應該 別人不講不應該 個人 08/09 00:22
superpandal: 資安真的要搞好 08/09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