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陳姓男子到台北市廣州街一家生活賣場,7分鐘內8度拿千元鈔購買29元打火機,讓店 家準備用來找錢的小額鈔票、硬幣消耗過多;3分鐘後,他又拿千元鈔買十幾塊的小髮夾 ,店家不堪其擾報警。警方到場他依然「盧小小」,警方認定他行為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 法「藉端滋擾」將他裁處,近日台北地院裁定出爐,他被處罰鍰3千元,警方也在今天公布當時 影像。 拿9000元現金買總值200多元賴打跟髮夾 太有錢 :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59.124.1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Marginalman/M.1733300490.A.D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