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irymomo (fuwawa才不是幻想的!)
標題1
時間2024-12-04 16:21:27
40歲陳姓男子到台北市廣州街一家生活賣場,7分鐘內8度拿千元鈔購買29元打火機,讓店
家準備用來找錢的小額鈔票、硬幣消耗過多;3分鐘後,他又拿千元鈔買十幾塊的小髮夾
,店家不堪其擾報警。警方到場他依然「盧小小」,警方認定他行為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
法「藉端滋擾」將他裁處,近日台北地院裁定出爐,他被處罰鍰3千元,警方也在今天公布當時
影像。
拿9000元現金買總值200多元賴打跟髮夾
太有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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