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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公布的經過 應該算公正了吧 至少不是家長方的說詞 這事情撇除本身就有錯的學生 問題最大的 就警察 再來校方 最後老師 警察沒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行動 問題最大 校方一樣不熟少年事件處理法 放任警察行動 第二天也不先通知家長 老師當下不接受道歉 應該先通知家長 不是直接報警 家長是報警完警察要帶學生跟老師去警局 主任才電話通知要到警局 家長第一天晚上就有要求學生向老師道歉 明顯不是一般的怪獸家長 為什麼老師要直接報警不是請家長到學校面談 雖然老師是實行他的權利 但行動順序不符合老師這個身份 現在都說老師很難當 但家長都有意識到小孩有錯在先了 老師還執意要跳過家長直接找警方處理 明顯老師跟學生一樣已經情緒失控了 所以問題大小放進學生就是 警方>校長>老師=學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4.35.77.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Marginalman/M.1733209855.A.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