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大日與NET提基隆東岸商場優先訂約訴願 財政部駁回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引發多起官司及訴願,大日開發與主富(NET)公司向財政部提起東 岸停車場與商場優先訂約訴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12月4日審議判定不受理。 東岸停車場(商場)重新招商案,引發多起爭議,甚至成為引發「罷樑」活動的最後一根 稻草。 原本營運的大日公司、協力廠商主富公司和市府之間有多起官司訴訟,NET認為,基隆市 政府去年12月片面終止與大日的OT契約,依該契約,優先續約資格為營運績效良好,營運 期間評分70分以上、屆滿前2年75分以上,大日都有達到,市府違約沒有續約。大日與NET 向財政部提起東岸停車場優先訂約訴願。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指出,市府2023年10月17日已通知大日與主富公司審查結果不優先訂約 ,是基於契約關係所作的決定,非屬行使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而 是私法行為,如有所爭執,應循民事相關程序解決。 交通處副處長黃詩涵指出,大日公司提送近3年財務資料,僅有片面提出數字,卻無相關 財務收支證明資料,市府依促參法無法評估其未來投資財務條件,因此不優先訂約。 大日公司與NET主張行政執行手段之強制接管不當,財政部審議會認為,今年2月1日行政 執行並沒有問題,基隆市政府是依促參法第54條規定:「民間機構應於營運期限屆滿後, 移轉公共建設予政府者,應將現存所有之營運資產或營運權,依投資契約有償或無償移轉 、歸還予主辦機關。」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is.gd/sqOMJ3 6.備註: 大日與NET向財政部提起東岸停車場與商場優先訂約訴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12月4日審議 判定不受理。 難道財政部是Team善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49.216.25.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atePolitics/M.1733476916.A.1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