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正在演給我們看: 除了反對黨人數沒破2/3 外, 憲法法庭還是總統的人, 更不用講檢察官系統就是他、所有的刑事起訴都不可能. 這種情形下, 這位胡搞的總統如果堅持不下台, 全國人民都奈他沒辦法!! 就是一個 政治權力vs政治責任 完全不相符的政治結構, 總統有莫大的權力, 卻沒有人可以節制他!! 台灣又何嘗不是如此? 立法院只能攻擊行政院長, 就跟韓國的總理一樣; 但實際上總統有完全的權力; 憲法法庭是總統的人; 司法、檢調權力一把抓, 大家都知道檢察總長是什麼咖、怎麼上位的。 現在回過來想: 不就因為總統權力太大, 超大肥肉掛在那邊, 才會引起瘋狗們不斷撕咬、永無寧日? 像我們這種制度的前提, 必須是重榮譽、有貴族制度歷史的國家, 才有可能運作吧?! 因為解套的方式, 除了自己辭職、自殺, 根本別無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01.10.93.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HatePolitics/M.1733459804.A.A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