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前議員史雪燕遭解職 內政部:公職均應放棄他國國籍 2024/12/6 14:31(12/6 15: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6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因未依國籍法規 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 料,內政部已於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 媒體報導,陸配史雪燕因國籍問題,內政部函文要求南投縣議會解除史雪燕的議員公職。 南投縣議會今天解釋,議會無權解除議員職務,解職是內政部職權,且內政部已來函告知 對史雪燕解職。 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史雪燕未依國籍法規定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 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為確保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 有國家忠誠義務,內政部已於今年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 內政部重申,為避免民眾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情事發生,因此已於民國98 年3月30日及113年11月12日二次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於相關人等就職前,告 知如兼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 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內政部說,規定是基於公務人員與國家恆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信任關係,因此從制度上 排除發生忠誠義務衝突的情形,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均應放棄。( 編輯:林興盟)113120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060176.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207.244.89.16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Gossiping/M.1733478053.A.6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