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co換聯名卡未開卡年費照收 林思銘:金管會有疏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7413451 2023-09-03 14:43 聯合報/ 記者 劉宛琳 /台北即時報導 http://tinyurl.com/4khv8nhm Costco聯名卡換新的CUBE卡,即使未開卡仍然要收年費。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表示,現行「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制定於13年前,已不足以維護類似案件中的消費者權 益,主管機關金管會應立即檢討修正。圖/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國泰世華銀行與Costco聯名卡今年8月結束合作,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表示,原持卡人陸續 在不確定其真實意願的狀況下,收到新的國泰世華CUBE卡,大多數消者不知道,未開卡一 年後仍然要收年費,金管會管理有疏失,應立即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保障消費 者權益。 林思銘指出,國泰世華銀行與Costco聯名卡發卡數量,高達270萬張,因雙方合約到期終 止合作,國泰世華先前以APP簡訊或郵件通知持卡人,將換發CUBE信用卡代替,要求原持 卡者在一定期限內,主動通知銀行無須換發新卡,否則都視為同意,消費者已陸續收到新 的CUBE卡。 林思銘說,銀行通知方式,不具備法律的送達效力,無法保證所有消費者均充分知曉權益 變更內容,有可能未能在銀行規定期限內,表達不同意換卡的意願;很多消費者不知道, 收到新卡後,即使主觀認為用不到而未開卡,一年後,銀行照樣會收取1800元年費,屆時 必將產生諸多消費糾紛。 林思銘表示,信用卡主管機關為金管會,國泰世華係依照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39條 規定,因聯名卡合作契約終止,依發卡機構與持卡人原申請契約規定換發新卡,進行換卡 業務,但條文僅提及應事先以書面或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且持卡人於一 定期間未表示異議,得視為同意,這等同讓銀行業者取得強制換卡的霸王條款。 林思銘說,當初消費者申辦Costco聯名卡,主要目的係得以信用卡在賣場進行刷卡消費, 如今合作契約解除,後續新卡喪失功能,契約主要權利義務驟變,是否同意換發新卡,應 經消費者重新確認,僅傳簡訊或以電子郵件通知即可強行換卡,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林思銘認為,現行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制定於13年前,不足以維護類似案件 中的消費者權益,主管機關金管會應立即檢討修正;金管會應邀集銀行公會與業者共同討 論,信用卡未開卡,隔年照收年費的規定,是否合理,以避免引發糾紛。 http://tinyurl.com/2rtjdfh4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圖/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site.org.tw), 來自: 111.254.19.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site.org.tw/Bank_Service/M.1693847758.A.88D